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效能建设这一重要课题和实践难题,
大同市委、市政府坚持以强化责任为核心,把明晰责任、落实责任、责任追究贯穿于效能建设的全过程,从而以全方位强化责任推进效能建设,以加强效能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收到良好效果。
一、严密组织,明晰责任抓效能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解决一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负责、不理事、不作为的问题,是机关效能建设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同时我们也感到,机关效能问题长期难以有效解决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抓效能建设这项工作本身也存在没有触及责任或责任不明晰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明确谁来抓、抓什么、怎样抓,从摸清底数、有的放矢,界定范围、明确主体,责任分工、加强领导入手,通过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推进。
(一)找准问题,有序推进。今年初,市纪委、监委根据市委的安排,抽调专门队伍,深入全市各级机关、企业和乡镇(街道)开展调研,随后,在全市开展了万人问卷调查,并在《
大同日报》刊登了问卷,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对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机关效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二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的“四乱”问题;三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四是办事拖拉、脱岗缺位、推诿扯皮,对待群众态度粗暴的工作作风问题;五是执法不规范、不透明,收“黑钱”、放“黑车”的违规违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及其《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机关效能建设有序推进。
(二)扩大领域,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结合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愿望,提出将机关效能建设范围由政府系统,扩大到全市党委、人大、政协和司法部门的各级机关中,以及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电、供水、供暖、供气、交通、学校、医院等窗口服务单位,力求全面出击,整体推进,取得综合效应。这既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抓效能建设的决心,也符合广大群众的愿望,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加强领导,合力推进。为使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组,并将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设立办事机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到机关效能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从而在全市上下确立了“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机关效能建设是失职”的观念,强化了抓好效能建设的责任意识,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组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严格制度,落实责任抓效能
制度建设是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个根本性保证。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严格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规范机关权限、规范岗位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落实到位,是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
(一)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努力做到“六个规范”:规范工作制度,如考勤制、服务承诺制、民主决策制、办事公开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解决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的问题;规范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对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工作质量的监督,解决监督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规范工作过程制度,引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量化标准,严格过程控制,解决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问题;规范工作行为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工作飘浮、不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规范办公秩序制度,建立体现一致化、规范化、正规化的办公秩序,解决办公秩序不正规的问题;规范协调制度,加强对各部门之间、层级之间、人员之间权力、职责的协调,合理划分事权,解决权力过分集中、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问题。确保程序严格、操作规范。
(二)深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机关权限。在对全市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的基础上,在市政务大厅全面推进并联审批制、一站式服务制和窗口办公制,并对行政许可(审批)的相关收费和年检开展清理和检查。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大厅的监督,市纪委(监委)专门在政务大厅设立了投诉中心,指定专人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驻大厅各单位把窗口工作作为本单位办理行政审批监督的主阵地,对办理的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监督;大厅管理中心成立了督查科,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质量和效率、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市效能办也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大厅各窗口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此外,着手在政务大厅建立行政许可(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权限及其抽象行为,专门制定了《大同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规定》(草案)。规定今后市政府各部门代市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由草拟部门报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核,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后在市政府网站以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媒体公布。
(三)完善机关工作责任体系,规范岗位职责。依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结合效能建设的目标任务,在全市各级机关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办问责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示制、公开评议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评议制来强化民主监督。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制定和完善了《工作规则》,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和要求,就各自组成人员及职责、履行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工作安排部署、开展调查研究以及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制度、公务活动制度、值班制度、政务信息和督查、作风纪律等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全市各级机关形成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权限有序的责任体系,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
(四)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高效规范服务。凡所辖行政区域内重大项目的投资,要为投资者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要优先办理、特事特办、跟踪服务、专人负责。需要国家、省审批、核准的项目,市有关对口部门要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协调配合,直至办结。同时,要维护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杜绝随意到企业执行公务的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调查、检查、执行公务活动,须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切实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严肃奖惩,责任追究抓效能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实行责任追究,是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确保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快速出击,开展专项督查。仅8月份以来,市效能办就先后5次深入市直各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共检查驻同省属机关9个、市直机关41个、窗口服务单位46个。对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制作了专题电视节目,在全市进行通报,并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派出1 0个专门督查组,对11个县区、开发区及市直4 1个部门的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专项督查。
(二)经常监督,设立举报投诉机构。在成立市、县效能办的基础上,又专门设立了市、县举报投诉中心,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截止到目前,全市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96件,其中电话受理126件,群众来访41件,来信29件。对这些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市、县举报投诉中心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在市机关效能建设举报投诉中心受理的145件投诉举报案件中,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的有97件,已办结88件,其余9件正在办理中。其中,在全市开展的“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测评活动中,有2个站所被群众测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率最低的基层站所”。市效能办在《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和大同电视台上进行了点名通报。根据市效能办的建议,有关部门分别撤销了站所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职务,并对上级分管领导作出了行政处分;对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天镇县信访局一名干部,长期无故不上班的阳高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作出通报批评和责令辞职的决定。
(三)集中评议,纠正政务行业歪风。今年以来,在加强全面评议的基础上,突出对14个重点部门、5个重点行业进行评议,并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机关关键岗位公务员评议活动,《大同日报》先后将市直各部门100名关键岗位公务员的姓名、单位及职责公示,采取服务对象评议、年度考核评议、暗访投诉考核和综合检查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意见的要求,奖优罚劣,共评出20个标兵岗位、40个优秀岗位,对考核评议中综合评分排在后5名的关键岗位公务员给予行政告诫,并调离工作岗位。同时,继续开展“万人问卷”调查和“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创建评比活动。
(四)着眼长效,健全完善效能绩效考评制度。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重新制定了全市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分类分级考核制度,区分岗位职责,突出量化考核,建立起了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今年底,将根据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结合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排名,对考核优先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考核目标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今后连续两年排末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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