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
大同六中集团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强力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扎实推进依法办学,坚决根治中小学“择校”问题,努力净化教育生态,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办公室
主 任:杨永灏
常务副主任:刘振宇 黄 鑫
副 主 任:
白顺堂 白世义 张 艳 曹治国
成 员:
张 风 王玉根 曹玉成 袁振红
张照清 韩志勇 王和平 王伟奇
李继春 张玉兴 李 丽 张志强
(二)办公室下设
监督检查组 资格审验组
后勤保障组 成绩评估组
学情监测组 宣传宣讲组
1、监督检查组:
组长:刘振宇
成员:张 风 王玉根
2、资格审验组:
组长:黄 鑫
成员:曹玉成 袁振红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白顺堂
成员:李继春 张玉兴
4、成绩评估组:
组长:白世义
成员:王和平 王伟奇
5、学情监测组:
组长:张 艳
成员:张照清 韩志勇
6、宣传宣讲组:
组长:曹治国
成员:李 丽 张志强
三、职责分工
根据
大同市教育局【同教基(2018)6号】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同六中集团校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下设监督检查组、资格审验组、后勤保障组、成绩评估组、学情监测组、宣传宣讲组。学校招生办室负责招生分配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同时全程监督、检查各工作组的招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阳光招生。监督检查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工作组的工作;资格审验组负责接收各小学学生家长报名、房户信息登记、资格审查、招生录取和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招生工作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及服务工作;成绩评估组负责对所招收的初一新生进行成绩评定、评估及质量分析;学情监测组负责初一新生的学情监测考试及初一新生的报名注册工作;宣传宣讲组负责宣传我校的招生工作流程及教育局有关2018年市直学校招生政策,并根据招生情况适时撰写并发布招生公告。
四、学区范围
1、大同六中集团校学区范围。云中路以西,大庆路以北,西环路以东,永宁街以南;
2、大同六中集团校与大同三中集团校共享学区范围。大同三中学区范围内,迎宾街以南、南环路以北、魏都大道以西、西环路以东、大庆路以南区域,且符合大同三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家长的升学意愿,可以由大同三中录取,也可以同大同六中录取。
五、工作流程
(一)报名
1、凡是住房和户籍在大同六中集团校学区范围内,或只有学区内住房、户籍在外地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家长根据自己的房户条件和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大同六中集团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需提交的手续有:学生户口簿、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并向大同六中集团校提供学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小学、学校标识码、工作编号、全国学籍号、居民身份证号、《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原毕业小学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明细表及家长的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
3、报名时,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4、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5日—7月15日
(二)审验
1、报名时,资格审验组要组织专人对每一位学生的学籍、户籍、住房等报名资料进行认真审验、登记。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验。
2、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经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和房管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
1、为了确保整个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在对每一位报名学生登记信息进行认真查证落实的基础上,依照我校所在的学区范围和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我校2018年的招生规模轨制,按照梯次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2、初一学生入学基本条件为:
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期限为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学校学区内的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三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前。
具体录取梯次顺序为:
①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
②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③单迁户学生。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学生户口没有随同父母。
④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学区但属于招生学校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招生学校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
⑤有户无房学生。学生户籍在学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
⑥挂靠户学生。即户籍落在其他亲友户口上。
⑦与该校学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
(四)照顾政策
1、按照大同市双拥政策相关规定,具有驻同部队团级单位以上政治处(部)出具的军人随军家属证明及父(母)有军官证和军人保障卡的随军子女,可以按照家长的升学意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我校办理报名录取手续。
2、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百名博士研究生引进工作的通知》(同组通字【2017】66号)精神及《大同市实施“凤凰人才”三年发展规划(2017—2019)》,凡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确认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可以按照家长的升学意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我校办理报名录取手续。
3、在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市社会福利院孤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我校办理报名录取手续。
4、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随班就读。
(五)录取结果公布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录取名单以Excel表格形式制表,同时纸质录取名单由招生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2、报送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0日。
3、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前。
(六)学生报到
凡被我校录取的2018级新生,要按时按要求到校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手续。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要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六、学情监测
(一)初一新生学情监测于8月20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位于我校南校区,由教育局基教科统一编排考场。
(二)学情监测科目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由市教科研中心统一命题、制卷、成绩统计,由成绩评估组进行质量分析。
七、均衡编班
(一)2018年大同六中集团校的电脑均衡编班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我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公开编班统一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上午9时。我校将严格按照初一录取名单及学情监测成绩组织编班。编班时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学生家长、新闻媒体记者等参与现场监督,分班结果当场公示,确保我校编班的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编班结果公平公正。
(二)座位分配
编班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监督下组织进行座位分配。初次分配座位时原则上按照学生身高排列,以后要定期平行移动。各班级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座位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经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调整的决定。
八、学籍注册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籍管理制度,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市教育局将按照各学校初一新生录取名单,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新生注册,注册学籍要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九、工作要求
1、招生组织机构中所有人员一定要严格纪律约束,规范招生行为。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纪律底线,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主动接受家长、社会舆论监督。若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从快从严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2、每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抽调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人选必须是政治合格,人品质朴,精通业务,作风过硬,敢于担当。
3、每组所抽调的工作人员须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通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各组要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要讲政治,讲奉献,积极自觉接受领导组布置的临时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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