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一个吓死高收入阶层的月份。
从9月开始,中国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税务机关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在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审查的同时,还得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还得补交利息。
来看国人在境外最热衷的三款投资产品,都有问题。
第一,到香港买保险。
为了家人生活有保障、进行本外币资产配置,很多内地人热衷到香港买保险。
香港保险业因为内地资金洪流,迎来黄金时代,总额非常大,增速非常快。
6年激增8倍。2015年前三季度,内地访客到香新买保单费总额211亿港元。2009年,同口径保单费总额仅30亿港元,2014年达到244亿。
根据香港保监会数据,2016年内地人士到香港的新增投保保费金额,同比翻番,超过700亿!2017年,内地访客新单保费508亿港元,虽然同比下降30.1%,占香港个人寿险业务总新造保费依然高达32.6%。
9月1日,中国将《公约》效力正式扩大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两地。翻译成大白话,香港和澳门在CRS下的税务信息交换方式发生改变,从传统双边协定转变为多边税收征管MCAA模式。说句人话,你在香港的存款、保险等等协议内的信息,都要被交换了。
在香港购买的保险会不会被征税呢?就当会征税吧,因为大数据已经被掌握。
2016年6月30日生效的《2016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为香港进行自动交换数据订立了法律框架。香港税务局要求香港保险公司收集税务状况等相关资料,向香港税务局申报,保险公司陆续更新了相应规则。
从2016年12月1日起,内地新投保客户必须采用新版表格和新的开户程序。
从2017年1月1日起,2016年年底前没有批核的新投保申请,均须严格符合CRS规定方可获得签发保单,投保人可能被要求提供其他税务居民身份的资料。
对于2017年1月1日前已生效的保单,客户需要到相应保险机构完成自我证明。
从2018年9月1日起,内地香港次自动交换数据。CRS实施后,在港所购保单的保单号、保单金额、委托人以及受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都将被披露。
如果你买的是小额的重疾险就算了,如果是大额保单(100万美金以上),有在特定保险机构开设有现金解约价值的保险业务,保单信息就会被交换至内地税务机关。
现金解约价值,就是你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你买了二十年的投资险,有可能现在没有什么现金解约价值,一旦二十年之后有了,就会被税务局盯上。实际上,买100万美元以上的保险,就是重点盯防目标。
在香港,保险是免税产品,但保单信息被披露给内地税务机关,内地税务机关会不会征税,什么时候征税,按什么税率征税,着实难说。这是喉咙里拔不出来的一根刺。
第二,到澳洲、新西兰开设银行帐户投资。
以下新闻已经刷屏,可见大家有多恐慌。
大批华人账户被封。一个多月前,外媒发布重大消息,新西兰、澳洲各大商业银行冻结了数千的账户,并要求确认开户人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其中涉及到了大量的中国居民。
澳洲国有企业Kiwibank发言人表示,银行在5月底向大约3000名客户发送了信件,并给客户14天的期限来补充他们所需的海外税务状况信息。
澳大利亚最大的银行ANZ表示,一周时间冻结了大约200位客户的账户,并将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每周继续冻结账户。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和BNZ做出相同反应。
6月初,新西兰媒体披露,如果不提供涉外纳税信息,新西兰银行将冻结你的账户。从7月1日起,如果还没有按照银行规定,补全海外欠款,冻结账户,无人例外。冻结账户中的资金将留在账户中,但客户无法访问。
澳大利亚、新西兰曾经是中国居民的重要移民地,也是资产配置的重要地区。现在,通过信息差避税已经行不通。
中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都在今年9月首次交换信息的名单之中。所有在澳洲开户的非澳洲居民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生日,账户号码,账户余额还有每年出现的重大交易,还有银行存款账户、托管账户、保险合同等等信息都会实现中澳两国税务局的共享。
不必中国税务部门征税,严厉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监管政策,已经对外国纳税人亮出红灯。
从理论上来说,在海外购买的房产不纳入披露的信息,还是可以避税。可澳大利亚、新西兰根本不允许外国人大规模购买房产,他们怒了。
有在澳州买房的人说,今年澳大利亚最大的银行联邦银行(Common Wealth Bank),由于在反洗钱方面违规被澳大利亚政府罚款7亿澳币。
从2012年左右,大量外国投资者(主要是中国投资者)进入澳洲房产市场造成房价飞涨,澳洲连续两届政府强硬要求澳洲本土四大银行,严格控制对海外收入人士发放房贷的比例,即使银行家和开发商多次向政府施压,政策也没有放松。
根据澳大利亚法律,除特定情况外,非澳大利亚公民只能购买新建住宅,不得购买二手房;若购买新房,必须获得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批准。2015年12月,澳大利亚自由党政府就出台新规定,外国公民一旦被发现违规购置住宅,将面临至多3年监禁或13.5万澳元罚款;非法置业的外国企业将被处以最高67.5万澳元的罚款。
2017年,新南威尔士州向外国投资者征收了双倍印花税,有三个州印花税大幅上涨。维多利亚州则在今年对空置物业征收了一项空置税。
新西兰的举措极富戏剧性,禁止几乎所有外国人购买当地房产。
今年8月,工党政府通过一项立法《海外投资修正案》(Overseas Investment Amendment Bill),新西兰永久居民和居留类签证持有者,可在无需征得同意的情况下购买住房。
得益于国际贸易协定,来自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公民和永久居民仍能购买新西兰房产。其他外国人,做梦去吧。
外国人莫名其妙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的银行帐户上拥有大笔资金,当地银行为了避免惹祸上身,查得特别严。
第三,在避税天堂设立信托、设立空壳公司。
地球是个村,从税收上来说,确实如此。
以前避税天堂是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这些地方。现在,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7年9月,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等“避税天堂”就已经进行了第一次信息交换。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在今年9月同其他CRS参与国完成第一次信息交换,还包括新加坡、巴哈马、巴林……共47个国家和地区。
你不去香港、不去英国、美国,偏偏去巴哈马、瑞士开个户,设立一个不怎么运作的公司,设立一个信托,这样的公司和富豪会引火上身,是几个意思啊?
从避税天堂被反洗出来的钱,估计会高达几万美金。信托还是有隐密性,可是对税务机构不存在隐秘了,你还隐秘个什么。
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财富到了一定程度就是数字,富豪们,准备好自己的财富失去一半,为社会做点贡献吧。
中国新的个税法,首次引入反避税条款,意味着对高净值人群强化征管。根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修改后的个税法,新增了的反避税条款作为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乖乖,如果避税被查实,不光要补征税款,补征的税款还要加征利息。
估计,以后下面几种做法会大行其道。
1,一个家庭分居两个国家,老婆孩子移民,自己在国内踏实做企业。
2,选择拥有一个非全球征税国家国家的护照(格林纳达、圣卢西亚、多米尼克、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基茨和尼维斯、瓦努阿图等),并成为其税务居民,通过身份规划,合理避税。
3,有人会争破头移民美国。
美国不在CRS的100个签约国家和地区之列。
美国牛,实际上,美国税务早有自己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美国想征税,想换信息,分分钟的事。
4,中国新个税法的税收居民身份判定标准,使用183天划分的国际通行惯例。好吧,以后到180天左右就出境一次,不过这也没用,因为会连续计算。
5,设立慈善基金,钱多到一定程度,像巴菲特一样,做慈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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