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守望房后的老墙
——读侯建臣《房后有堵墙》
刘溢海
2015年的太原之冬,依然是雾霾弥漫,进入12月更是有增无减,我在这异地的小楼中正窝的难受,却在12月8日欣喜地收到家乡建忠主席寄来的《左云文艺》(2015年第6期,总第111期)。开封后急切看目录,首篇就是侯建臣的小说《房后有堵墙》。出生于1966年“文革”初年的侯建臣,深深地挚爱着文学,挚爱着故乡,如今,他已成为在山西文坛小有名气的一位中青年作家。他的作品早已打出山西,只要你留意,几乎在北京、天津、广州、上海等许多大中城市的报刊上都可见到他的作品。他写散文,亦写小说,早在2007年,他的散文集《边走边哼》已经出版。在那本书中的散文,几乎全都是取材于故乡左云,更确切些说,是取材于他的故乡,十里河北岸那个有条老边墙从村后经过的黄土丘陵下的老村——施家村。许是他太爱自己的故乡了,如今,虽然他早已不在左云工作了,虽然他早已变成城里人,成为令不少人羡慕的
大同城里上班的一名文化人,甚至是
大同的文化名人。然而,他却无时不在牵挂着故乡,牵挂着生他养他的,如今尚在故乡老村靠种田刨食的老父老母,牵挂着村中那座令他和童伴们整天灰头土脸地爬上爬下的台墩儿和村后那堵已经基本上快要消逝的老墙(汉代长城),牵挂着村西那座曾经存在的山间小水库,牵挂着儿时在村前的小河中玩冰车的美好回忆。故乡的人,故乡的水,故乡的一草一木,哪怕是一件童年的小事,无不在他忆旧的心灵中像在水面上打水漂那样——激起一圈圈的涟漪。甚至,他的笔名就干脆取名为“施村”。也许正是他那深深的乡土情怀,才催出他那部厚厚的《边走边哼》和刊发于全国天南地北名刊之上的篇篇美文。在他的笔下,无论散文还是小说,几乎都取材于故乡,其笔下的山美、水美、人的心灵更美。
现在,他虽然早已成为城里人,但他的心,他的文章却始终关注着农村,就像莫言始终不忘他的高密东北乡那样。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大气候的加速,城镇化巨浪一天天地呈现出“城市包围农村”的大形势,不少边远农村整体被搬迁到平原地区,即使是不被搬迁的农村,也是人口锐减,早已没有往年农业社时代热火朝天的景象。一句话:农村在萎缩,城市在膨胀;许多小村庄在一天天消逝,在县乡地图上被除名。村里的青壮年们无论男女,纷纷到大中城市去打工谋生,村里留下的只是一些去不了的老弱病残。当然,也有些能走却又不想走的老人——这便是建臣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得顺老汉。得顺老汉不仅是他的父母,也是许许多多农村中顽固地守着老村不想进城“享福”的千千万万个老人的化身。得顺老汉在儿子早已在城里有了工作,几次回家接他到城里去住,去“享福”的境况下,硬是死守着老屋,死守着房后的那堵几千年的,早已颓废的老墙,却不愿跟着儿子到城里去“享福”。先是老伴儿在,老两口身体尚好,不走就不去吧,儿子几次开车回家接他们进城都显得无奈。后来,老伴儿也下世了,他还是不走。为了驱赶寂寞,他就喂了五只鸡——四只草鸡,一只大红公鸡,他给鸡们喂食就是一种乐趣,鸡食盆子的叮叮当当声在他听来是美妙的音乐,那只长得漂亮的大红公鸡更是他的好伙伴,有时,他能坐在阳婆下看那只大红公鸡一看就是大半天。最令人高兴的是他把草鸡下的蛋——城里人难以吃到的“土鸡蛋”,用大葱炒了,叫来无儿无女,一辈子独身的老光棍喜财,然后就着烧酒,两人谈天说地,那是得顺最为高兴的时刻,也许胜过在城市里KTV中放肆享乐的男男女女们的欢快。
然而好景不长。不久,那个与他吃炒鸡蛋的喜财也死了,“死得跟他的院子,死得跟他的房子,死得跟他的一生一样潦草。”喜财的死是得顺好久等不来他吃炒鸡蛋,亲自到他家找他时发现的。“喜财没有家人,得顺跟村里仅有的几个草草地把他埋了。晚上回到家,面对着一盘大葱炒鸡蛋,面对着一瓶白酒,得顺整整吃了一夜。”
“儿子回来了,儿子说,大、走吧。人都走光了,人真的都快走光了啊……”“大、走哇,你说你这……多难哩。你说你这……我们不放心不说,让人说起来还不好听……我们都在城里混得好了,把一个孤单的老爹留在村里,这成啥啦?”
“儿子自顾自说着,他呢,坐在院子里一动不动,他感觉有人在揪他的衣服,一直揪,一直揪,就回了头看。他看到了那群母鸡,那群母鸡低了头看着地……他又看到了那只大红公鸡,大红公鸡没低头看着他,见他看它,它眨了眨眼晴,就更加专注地看他。他的心就动了一下,他先前差点,就做出的一个决定又动摇了。”“我再呆几年,就几年,……。这一次,得顺的口气缓了下来,他的语气里第一次有了恳求的意思。还得等等,我等得这群鸡不在了……这似乎不是个理由,但大红公鸡跟着他从家里到了坡上去,又跟着他走回来,大红公鸡这一刻一直在看着他。还有那一群母鸡们,它们在这个院子里都半辈子啦,他一走,它们该去到哪里?我等它们都不在了,我就离开这个村子……”“儿子无奈地走了,留下了得顺继续呆在村子里,留下一个做儿子的遗憾。”
以上摘抄的几节小说中的文字,是该篇描写最为细致也最为令人动情的一幕。在得顺的心目中,那群鸡绝不是或卖或杀就可轻易处理掉的。
类似的写近些年农村萎缩乃至逐渐趋于消逝的题材,侯建臣绝非第一人。早在2006年,大同作家曹乃谦的《最后的村庄》就已问世。在那篇小说中,马头山下那个边墙下叫做“二十一”的山野小村,走得就剩下一个老妇人,乡里几次来人动员她进养老院,可她就是不走,她和那条走了又跑回的村长的狗一刻不离地守护着这个“一人一狗”之村。她一年四季种田、锄田、收割……乡里人见她身板尚好,只好无奈地走了。还有大同作家王保忠的《甘家洼风景》,也是同类题材。同样,王保忠也是在写他的家乡——大同县,火山下。火山下的甘家洼,走的没几户了,可曾经的村长“老甘,”就是坚持不走,整天与他的“小皮”(一只狗)相依为命,甚至干脆把小皮当成家中一口,整日地和小皮说着话……。我还听过一个真实的故事:儿子在深圳打拼多年成了大老板,可接到深圳的老爹却住不惯高级别墅。无奈,儿子只好春天买飞机票送老爹回家种田,到秋天庄稼收割后再坐飞机回去将老爹接来……
类似的文章还很多,不能一一列举。无论是哪位作家,写哪个农村,尽管情节不同,主人公不同,但主调却非常地一致——他们都是顽固地坚持着寂寞空旷的老村而不愿离开。他们的这种观念对于年青一代或许难以理解(比如得顺的儿子一茬人),可对于过来的老年人,谁没有这种情感?连狗都不想走,何况是有感情的人!“鸟飞返故乡兮,狐死必首丘”(屈原诗);“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蔡文姬诗)。连昭君出塞时骑的马都不想离开故土,直站在五路山上不走,硬把石头踏下了深深的印痕——“蹄窟岭”遂成为左云五路山有名的传说地名。我曾听说昔日被迫走西口的人,在临走时都要包一袋家乡的土,缝入枕头中,须臾不离。
《房后有堵墙》的结尾没有告诉读者,主人公得顺最终是否跟着儿子进了城,留给读者的想象空间,这是一些聪明的作家们最常用的结尾方法,类似于画家的“留白”。文章的结尾写道:“爹是真的离不开这堵墙(边墙)啊。爹是感觉你的爷爷和你爷爷的爷爷他们都在墙边站着,他们一直站在那儿看着我,他们离不开那堵墙,我也跟他们一样离不开那堵墙了。”“泪慢慢地从得顺混浊的眼睛里流出来。儿子也随了得顺的目光看那堵墙,一直看一直看,可是儿子只看到了那堵墙上斑斑驳驳的影子,还有一大片一大片正在枯去的杂草……”
小说以这样的几句话作为结尾,留给读者的是无限的遐思。
得顺死守着老院老墙不愿离开,令他的儿子乃至如今许多年轻一代难以理解。可老一代过来人是能够理解的。与其说得顺是离不开那只鸡,离不开那堵墙,倒不如说是离不开他心中那张难以挣脱的情网——对家乡故土,对埋了几代老祖宗们的“坟垣”的留恋——那是他和他的一代代先人们的安身之处,那是他们的生命之根;与其说离不开那堵几千年的老墙,倒不如说是离不开积蓄了数千年的厚重的历史文化——也许,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的得顺们不懂“历史文化”这个词,但他们在心中绝对是有着历史文化的概念的,就像会蒸馒头的乡下老太太不懂什么叫酵母菌,但她绝对懂得什么叫“非”(左云方言:已发酵母的小面团)。
在某种意义上说,那堵老墙——长城绝不只是用来防御敌方来袭的墙,它是中华民族之根。该文中作者借老墙而喻民族文化之根。其实,往深里追究,中国最古老的文化之根应该源于农村,而非城市。现在,所有的城市人,他们的祖先的祖先,有哪个不是农村人呢!
记住农村,留住农村吧!尽管城市在一天天膨胀,尽管农村的风光不再,但相信,无论若干年后,农村绝对不会全部地消逝,在那里,绝对能找到并挖掘出深深浅浅的生命之根,文化之根……
就在我刚刚读完该篇小说的12月10日夜11:00,手机中传来建忠主席的短信,他高兴地告我:“《房后有堵墙》同发广东的第11期《佛山文艺》,并已被12期的《小说选刊》转载。”祝贺你,建臣!
(原载《左云文艺》2016年第2期)
返回新大同,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刘溢海:为了守望房后的老墙——读侯建臣《房后有堵墙》https://www.sxdt.com.cn/show-14-15748-1.html